(一)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可请求返还彩礼,但因存在非婚生子情况,要积极与对方协商,说明自身诉求,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准备能证明给付彩礼数额、方式等相关证据,还要考虑共同生活时长、对孩子抚养付出等因素,法院会综合判定返还情况。
(二)若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想要回部分彩礼,需收集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据,比如债务证明、生活支出困难证明等,向法院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