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一致时,夫妻双方可按照达成的协议处理房贷没还完的离婚析产问题,明确房产归属和债务承担方式。
(二)协商不成的,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付首付、按揭贷款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三)若房产是婚后购买,即使只登记一方名字,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结合双方对房屋贡献等分割,未还房贷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