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贷款买房分割情况多样,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先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方;婚前双方共同贷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按出资等因素分割,登记在一方名下需证明相关情况按实际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形,考虑到房屋产权登记情况及债务的相对独立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将房屋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作为其个人债务,同时另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享有补偿权。而婚前双方共同贷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基于共同出资购房的事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出资比例、还贷情况等因素。若登记在一方名下,需证明双方有共同购房的意愿和出资情况,再按实际情况分割。如果大家在婚前贷款买房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