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转让价格,可先了解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若转让价格低于其百分之七十,要谨慎判断是否属明显不合理低价。
(二)交易时需关注当地市场行情、交易习惯和标的物性质等因素,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商品服务,不能偏离过多。
(三)若是市场定价的商品服务,要参考同类交易市场价格,避免以明显不合理低价交易。
(四)债权人若发现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情,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