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准确认定人身损失费,需收集好相关证据。对于医疗费,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
(二)计算误工费时,有固定收入的要提供收入减少的证明;无固定收入的,准备好近三年收入相关材料。
(三)确定护理费,需明确护理人员的收入、人数和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
(四)交通费要保留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票据。
(五)涉及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要关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