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时,由于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可以直接执行企业财产来偿还个人欠款。这种情况下,个人与企业的债务关系紧密相连。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通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能直接执行公司财产。不过,若出现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财产混同的状况,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此时,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经法院审查认定后可执行公司财产。
(3)若股东未足额出资,可在其未出资范围内执行其股权对应的公司财产份额。
提醒:
个人欠款执行名下公司财产情况复杂,债权人需充分收集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