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劳动伤残,应及时收集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拿到工伤认定结果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三)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要求相应赔偿。如一级至四级伤残,可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