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婚姻法解释(一)》等,对抚养费问题做过规定,汇总后主要的有以下这些:
一、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
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