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提供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肇事车辆特征等信息,协助警方追查逃逸者。
(二)尽快就医,保留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
(三)确定逃逸者身份及责任后,若其投保交强险,向保险公司申请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四)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向逃逸者主张赔偿。
(五)协商赔偿不成,准备证据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逃逸者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责任。
(六)若逃逸者构成犯罪,其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