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法院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会免予刑事处罚,同时根据情况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措施,或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当事人要积极配合这些处理方式,诚恳悔悟并履行相应义务。
(二)若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若在押会立即释放,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会解除相关措施。被不起诉人可关注自身权益,确保相关措施及时解除。
(三)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或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