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人未经股东同意擅自用公章借款,依借款用途不同处理方式有别。用于公司经营公司担责,法人对损失负责;个人使用则法人偿还,股东可协商、开股东会、起诉或报案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当法人擅自用公章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时,因法人代表公司的身份易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行为代表公司,构成表见代理,借款合同有效,公司需承担还款责任,但股东可要求法人对擅自行为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若借款被法人个人使用,股东可主张借款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由法人个人偿还债务。股东在面对此类情况时,有多种途径维权。可先与法人协商解决问题与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要求法人纠正行为,也能向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无效或要求赔偿损失,若法人行为涉嫌犯罪,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若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