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关键在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都可作为认定依据。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或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审理时法院会综合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等因素判断。
1.对于存在重婚、家暴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为离婚诉讼做准备。
2.若因感情不和分居,要保留好分居证据,如租房合同等。
3.双方应保持理性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若无法协商,可寻求专业调解机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