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在公司的股份计算依情况而定,婚前取得的股份属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出资取得的通常是共同财产。夫妻都是股东按登记比例计算,仅一方是股东时,非股东方可要求分割财产权益,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按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判断夫妻在公司股份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取得时间和出资来源。婚前取得的股份因其具有特定的时间属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取得的股份,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制,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当夫妻双方都是股东,登记的持股比例是明确的股份计算依据。而只有一方是股东时,非股东方在离婚时的财产权益分割,遵循先协商的原则,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若协商无果,按市场价值分割能反映股份的实际经济价值。当公司情况复杂难以确定市场价值时,借助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能保证分割的公平合理。如果您在夫妻公司股份分割等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