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遇到民事纠纷确定管辖法院时,先根据案件影响范围判断级别管辖。若只是普通民事案件,优先考虑向基层法院起诉;若是重大涉外案件等,则向中级法院起诉;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向高级法院起诉;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
(二)确定级别管辖后,再看地域管辖。一般案件按“原告就被告”原则,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合同纠纷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侵权纠纷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
(三)若是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等特定案件,适用专属管辖,向规定的法院起诉。
(四)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书面协议,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前提下,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