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要承担责任,赔偿对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如承租人不付租金经催告仍不支付,或出租人交付房屋有重大瑕疵无法使用,违约方需赔偿。
(二)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解除合同,双方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按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按协商确定的责任承担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