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当事人约定了异议期限,要严格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并向法院起诉,切勿错过时间。
(二)若没有约定异议期限,需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表达对解除合同的异议。
(三)要明确该异议期是固定的,不会因为某些情况而暂停、重新计算或延长,所以要及时行使起诉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异议方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