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详细写明收到的还款金额、该还款对应的借款事项等,并且让出借人签字,以此作为借款还清的证明。
(二)如果是通过转账方式还款,要留存好转账记录,同时在转账备注里注明归还的是哪一笔借款。
(三)若采用现金还款,可寻找相关证人,或者保留当时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作为还款的证据。
(四)当出借人凭借条再次要求还款时,借款人可利用上述证据进行抗辩,证明借款已还清。
(五)若双方因还款问题产生纠纷且协商不成,借款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借款已还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