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定继承开始前,配偶应明确另一方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自己无继承权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若另一方去世且未留遗嘱,配偶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与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其婚前财产,此时应及时与其他继承人沟通协商继承事宜。
(三)若另一方留有遗嘱,需按照遗嘱内容确定财产归属,即便可能无法继承,也应尊重遗嘱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