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附带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管辖的一种异议表达,其提出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这是法定的时间要求,有助于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
(2)法院针对管辖权异议会开展审查工作,依据审查结果,若异议成立就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则驳回异议。这体现了司法程序对管辖权问题的严谨处理。
(3)当事人若对裁定不服有上诉的权利,上诉期限为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二审法院会作出终审裁定,保障了当事人的救济途径。
(4)为保障自身权益,当事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受诉法院无管辖权或其他法院更适合管辖,证据是支撑其主张的关键。
提醒: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时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且准备充分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