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人被逮捕后在看守所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这是一般案件遵循的基本时长规定。
(2)当案情复杂且在两个月期限届满时无法终结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侦查羁押期限可延长一个月。
(3)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若按前面的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
(4)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5)除侦查阶段外,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也可能继续羁押,所以具体关押时长要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来确定。
提醒:案件情况不同,羁押时长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结合实际案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