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鉴定为工伤时,要收集好医疗费用的相关票据,以确定实际合理费用用于计算赔偿;与单位确认停工留薪期时长,保障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发放;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按照对应月数的本人工资计算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人员需关注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情况;了解所在省级政府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二)若属非因工负伤或因病,明确本人工资标准,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医疗期工资和疾病救济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