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约定执行。若觉得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合同无约定的,违约损失涵盖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可收集已支付中介费、利息等凭证;可得利益损失可参考房价差价等证据。法院会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依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