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约定股权分割时,要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涉及股权部分的分割意愿,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二)若分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要提前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三)约定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