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贷款诈骗案时,先从客观方面入手。查看是否存在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情况,同时确认诈骗贷款数额是否达到二万元以上。
(二)再分析主观方面,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故意。若因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无法还贷且无非法占有目的,则不构成此罪。
(三)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全案证据,全面考量主客观要件来准确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