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已按离婚协议履行完毕,无需特别处理,正常生活即可。
(二)若一方未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措施让对方履行。
(三)若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条款。
(四)若出现新情况,如抚养方无力抚养孩子等,可就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存在欺诈、胁迫等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可参照此精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