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了解开庭时间,当事人可主动联系法院询问具体安排,及时获取准确信息。
(二)对于案件进展,当事人要做好时间规划。若为简单案件,可在受理一两个月内重点关注开庭动态;若为复杂案件,需做好长期准备,耐心等待。
(三)若法院未在规定时间审结案件,当事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合理督促法院加快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