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女方迁户后名下土地处理分情况而定,承包地方面,未迁入设区市转非农业户口仍有经营权,迁入则应交回;宅基地方面,迁户后一般不符申请条件,但房屋属女方可继续使用至房屋灭失,还可协商或流转土地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女方迁户但未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时,原承包地不用收回,女方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可继续耕种或流转。当女方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从保障土地合理利用角度,应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对于宅基地,女方迁户后通常不再符合申请条件,不过若房屋归女方,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女方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灭失。女方可就土地问题与发包方、村集体等协商,也能依法依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获取相应权益。若您在土地权益方面存在疑惑或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