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法院在开庭前必须依法向被告送达传票。如果确实没有收到传票而被缺席判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需要确认法院是否依法进行了送达。法院通常会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如果法院未尽到送达义务,程序上存在瑕疵。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1. 向法院申请调取卷宗,查看送达回证等材料,确认送达情况
2. 如果确实存在送达不当,可以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申请再审
3. 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院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比如被告下落不明),即使您实际未看到公告,在法律上也视为已经送达。建议尽快联系法院了解具体情况,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果确实存在程序违法,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