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正常运营时,股东若想分配红利,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若全体股东有其他约定,按约定执行。比如可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决议来确定其他分配方式。
(二)公司清算时,严格按照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缴纳税款、清偿债务,最后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三)股东不能擅自分配公司财产,否则可能面临赔偿责任。若对财产分配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