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查关键时间。新买受人处理已租赁法拍房时,首先要核查租赁协议签订时间和房屋查封时间,以此确定租赁关系是否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护。
(二)根据情况协商。若租赁在查封前,新买受人可与承租人友好协商,保障承租人按原合同继续使用房屋;若租赁在查封后,可通过书面通知等合法方式要求承租人搬离。
(三)起诉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当租赁在查封后,新买受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这表明若租赁在法院查封(对应抵押权设立情况)前已存在并转移占有,原租赁关系受保护;若在查封后设立,租赁关系不能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