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判别连带责任与一般责任可从保证方式、抗辩权、责任承担顺序三方面着手。
法律解析: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看,在保证方式上,若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属一般责任保证;若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是连带责任保证。抗辩权方面,一般责任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在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无效果前可拒绝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人无此权利,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责任承担顺序上,一般责任中保证人是第二顺序债务人,主债务人不能履行时才担责;连带责任中债务人和保证人无先后顺序,债权人可同时或先后要求二者担责。了解这些区别能让大家在涉及保证责任的事务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有关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你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