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案件性质:先明确案件是一般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等,以此初步判断级别管辖,基层法院通常管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等归中院管。
(二)遵循地域管辖规则:一般案件按“原告就被告”,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合同纠纷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侵权纠纷可去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
(三)考虑专属管辖:若涉及不动产纠纷等特定案件,要去不动产所在地等特定法院。
(四)利用协议管辖:若有书面协议,可按协议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但不能违背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