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成立传播性病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
一,行为人须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第
二,本罪为选择性罪名,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卖淫”或者“嫖娼”之一即可成立传播性病罪;
第
三,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前述三个方面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以传播性病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360条第1款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所谓严重性病是指主要通过性行为传播的严重疾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股沟肉芽肿、艾滋病等对人体危害较大、传播速度较快的疾病。
做传播性病无罪辩护,还要从我上面说的第三点上做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