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形下,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将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若其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伤亡,用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为保障劳动者权益,防止用工单位通过违法转包逃避责任。
(2)劳动者有选择权,可要求用工单位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自然人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给予劳动者更多维权途径。
(3)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法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确保劳动者在工伤后能得到全面赔偿。
(4)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可按相关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追偿。
提醒:
用工单位应合法转包、分包业务,避免承担工伤连带责任。劳动者遇到工伤,可依法律要求赔偿,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