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因通知家属可能有碍侦查,办案机关可不通知,待该情形消失后会立即通知。家属应耐心等待,期间可关注后续消息。
(二)家属可主动联系办案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案件所处阶段等信息,掌握案件动态。
(三)若符合通知条件但办案机关未通知,可能存在程序违法。家属可向该机关申诉或控告,也可向其上一级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要求依法处理。
(四)家属可考虑委托律师介入。律师能够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