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知晓自身权益受侵害后,若无特殊情况,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并准备起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二)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暂时无法收集到关键证据等,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合理规划起诉时间,等待合适时机再起诉。
(三)起诉前对对方的财产状况进行一定了解,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