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即联系开户银行冻结银行卡,防止资金进一步异常流动。
(二)仔细回忆银行卡是否外借、密码有无泄露等情况。
(三)向银行详细了解流水具体情况,如资金来源、去向、交易时间等,索取交易明细记录留存。
(四)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实陈述不知情情况,配合警方调查。
(五)配合调查时保持积极主动,如实提供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能证明自己无主观故意参与违法活动且对异常流水不知情,通常不符合此罪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