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警察行为合法性,合法且无过错难以索赔,违法或不当致伤可索赔。
(二)及时就医并保留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就医证据。
(三)向警察所属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赔偿申请,说明受伤情况、时间、地点及认为警察行为违法的理由。
(四)若对公安机关赔偿决定不服,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公安机关逾期未作决定,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