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工资被私吞,先确认私吞主体身份。若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吞,且数额达三万元以上,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若私吞主体是一般自然人,将代为保管的工资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退还,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三)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追回被私吞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