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时
若符合代位继承条件,由其晚辈直系血亲准备好相关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向遗产管理人或其他继承人主张代位继承相应遗产份额。若符合转继承情况,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去世,其法定继承人要及时与其他继承人沟通,提供相关证明,要求继承该继承人应得份额。
(二)当法定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去世时
其法定继承人要明确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先协商如何分配遗产,达成一致后进行分配。若第一顺序无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再协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