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婚后全款房,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用共同财产购置房屋自然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2)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婚后全款房,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这体现了对出资方父母意愿的尊重,对其子女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
(3)一方父母出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婚后全款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登记方式可看作是出资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4)双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婚后全款房,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这遵循了按实际出资比例确定产权份额的原则。
提醒:判断婚后全款房性质时,需保留好购房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据。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法律认定,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