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明确约定时,按约定金额或计算方法赔偿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
(二)合同未约定时,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涵盖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如房价差价、中介费、利息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多因素,依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