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方面
1.起诉前确定个人与公司债务关系,若个人为法定代表人,需判断其是否滥用权利损害自身利益;若为股东,需核查其是否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情况。
2.若发现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或股东存在出资问题,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要求其担责。
(二)被起诉个人方面
1.积极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无需对公司债务担责,如法定代表人证明是正常履职,股东证明已完成出资且无抽逃行为。
2.必要时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借助专业法律知识应对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