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和平解决继子女抚养权问题,生父母与继父母可友好协商,签订抚养权归属协议。若离婚时继父母不愿继续抚养,生父母应承担起抚养责任。
(二)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可提供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等,同时也要考虑子女意愿。若能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如虐待、遗弃等,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