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连带责任人之间有赔偿份额的约定,就按照此约定在内部进行赔偿分配,但债权人仍可要求任一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没有约定赔偿份额时,要依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赔偿份额。
(三)当难以确定责任大小时,连带责任人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四)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连带责任人,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