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财产分割,女方可积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车辆、存款等信息,向法院主张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适当多分财产,保障自身和胎儿生活。
(二)在子女抚养方面,孩子出生后,若两周岁以内,女方可争取直接抚养孩子,并要求男方按照其收入、孩子实际需要和当地生活水平支付抚养费。
(三)若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女方可依据法律规定拒绝,除非女方自己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