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可由侵权行为地(含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多被告且住所地等不同时各法院均有管辖权,原告可选其一起诉,向多法院起诉由最先立案法院管辖,应选对自己有利法院。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管辖规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能有合适的法院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侵权行为实施地留存着侵权行为的最初证据,侵权结果发生地可能是受损害人生活地,方便其参与诉讼等。多被告情况下赋予各相关法院管辖权,给予了原告更多选择。在实际诉讼中,当事人应当综合考虑诉讼成本和证据收集便利等因素。例如,若在侵权行为地收集证据更方便,选择该地法院可使诉讼更顺利。若您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管辖法院选择上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能正确选择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