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要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如催款的书面函件、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此证明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过权利主张,保证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二)若距离权利受损接近二十年仍未解决纠纷,可在特殊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三)定期对债权债务进行梳理,及时发现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款,及时采取催款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