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取现凭证等相关证据,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二)涉诈行为正在进行时,先劝阻当事人;劝阻无效则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转账金额、时间、对象、取现地点等详细信息。
(三)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现情况,向工作人员说明,请求协助阻止转账或取现。
(四)涉及自身的转账,24小时内发现涉诈,联系银行申请止付。
(五)涉诈造成自身财产损失,配合警方调查,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六条规定,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变相出租、出借、出售本人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此条体现了对涉诈转账取现等行为相关金融账户管理的要求,为上述措施提供了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