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女方要积极证明自身无不宜抚养子女的情形,如无严重疾病、无虐待子女等行为,争取抚养权。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女方可提供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明、子女长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男方有其他子女而自己无其他子女的情况说明等,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女方要与子女良好沟通,让子女表达真实愿意随自己生活的意愿,同时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